|
海水质量
海水质量评价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其中:一类海水水质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二类海水水质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三类海水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四类海水水质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海水质量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即某一测点海水中任一评价指标超过一类海水标准,该测点水质即为二类,超过二类海水标准,水质即为三类,依次类推。
浓度均值和样品超标率均以样品个数为计算单元,样品超标率计算时统一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一类海水标准。
海洋渔业水质评价标准采用《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中没有的项目,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其中产卵场、索饵场采用海水一类水质标准,养殖区采用海水二类水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