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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邮轮码头工程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闻来源:广西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点击数:348    更新时间:2010-5-20 21:59:51    收藏此页

      北海北海邮轮码头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写本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规定和要求,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北海邮轮码头工程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北海市石步岭港区。
     工程规模:海侧靠泊50000GT邮轮,内侧靠泊20000GT邮轮。
     工程占地:项目用海面积为101.1340hm2,其中填海面积40.1735 hm2(含码头0.6998 hm2、引桥0.1922 hm2),港池和调头区面积60.9605hm2
     项目总投资:62042万元。
     工程建设期:30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水环境污染主要为港池和回旋水域开挖、疏浚及港区陆域吹填形成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悬浮物对海水环境的影响。其次是施工废水、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对海水环境的影响。
       大气环境污染主要为用海区域吹填成陆后的地基处理、陆上建构筑物建设施工时产生的施工粉尘,以及物料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和燃油尾气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噪声源分布在码头前沿码头水工结构施工作业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次是陆域基础施工作业机械噪声及物料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有:施工船舶生活垃圾、陆域施工场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疏浚土。
       港池、航道的疏浚、填海工程将对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由于本工程填海面积有限,所产生的影响也是暂时和局部的。随着填海工程的结束,水质逐渐恢复,生物重新植入,并会很快恢复到与周围海域的水平。
(2)运营期
        废水主要来源为船舶生活污水、陆域生活污水以及船舶舱底油污水。
废气主要来源为船舶排放的废气,其次是港区运输机械和车辆排放的尾气,再次是道路扬尘。
        噪声污染主要是客流疏运车辆的交通噪声及码头运营商业噪声。
固体废物分水域和陆域两部分:水域垃圾主要有船舶生活垃圾、船舶扫舱物料、船舶保养产生的固体废物;陆域垃圾为港区生活垃圾。
(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水文动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工程区围填海位于石步岭深水港,围填海共减少纳潮面积约40 hm2,工程围填后最多可减少纳潮量2.124×106 m3,占廉州湾最大纳潮量的0.149%,工程围填对廉州湾纳潮量的影响很小。
       由于项目工程所占据的地域为潮间浅滩,在项目工程建成后整个潮流场,无论是大潮还是小潮,工程实施后,在填海区域两侧及码头前沿附近水域的流速流向发生一定的变化,但对码头前沿航道及其以外的廉州湾涨落潮往复流流场没有明显影响。
(2)海洋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建设不会对北海港航道造成淤积,除用海区域两侧近岸处有少许冲淤外,本工程的建设对附近的冠头岭海岸线的冲淤影响不大,对附近海域的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建设将对该路段的海景大道路基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3) 海洋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悬浮物对海水环境影响预测
       正常施工期间吹填溢流浓度控制在150mg/L情况下,悬浮物增量平均有0.53km2超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受影响面积为8.68 km2,影响区域主要为建设项目的南侧和东北侧,悬浮物浓度大于30mg/L的影响面积的平均值为0.03 km2,最大值为0.78 km2,影响区域主要在工程区域附近较小水域。
吹填事故溢流浓度为1500mg/L情况下,平均有1.12 km2超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受影响面积为13.2 km2
      吹填施工挖泥和溢流产生悬浮泥沙增量大于10mg/L的最大扩散距离涨潮时为4.6km,方向为NE向;落潮时为5.3km,方向为S向;发生事故性溢流时,涨潮最大扩散距离为5.0km,方向为NE向;落潮时为5.4km,方向为S向。小潮时施工影响范围则更小。可见,本项目吹填施工产生悬浮泥沙影响范围不大,吹填施工结束后,工程区附近海域很快就恢复到吹填前的水质标准。本工程实施对整个评价海域海水水质的影响不大。
(2)施工期废水对海洋环境的其他影响
         挖泥船产生的含油污水、船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分别经船自带的油水分离器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1983)标准要求后排放,由于污水量较小并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而且项目施工区域位于航道附近,水交换能力较好,所以施工船舶废水排放对海洋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陆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作为周围农地或林地的农灌用水,或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污水排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陆域生活污水、含油生产污水分别经港区设置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油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直接排入码头前沿港池海域,预测结果表明,纳污海域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对海水水质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海洋环境影响不明显。
        船舶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配备的油污分离装置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船舶带走或由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收集统一处理,严禁在港区及其附近海域排放含油污水。因此,船舶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对海水环境影响很小。
(4)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及建筑材料运输、拌合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运营期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是汽车尾气、船舶废气,船舶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且通过烟囱排放,排放口较高,较容易扩散。工程所在区域环境气象条件较利于空气污染物的迁移扩散,周围居民敏感点较远,因此,正常情况下,工程运营期废气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5)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1、疏浚挖泥船施工噪声影响:昼间、夜间疏浚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分别在施工点150米和270米以远区域的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项目周围在此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疏浚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码头施工机械噪声影响:昼间,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在60m以远即能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要求。夜间,打桩机禁止使用;其他施工机械噪声350m以远即能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要求。项目周围350m范围内没有居民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运营期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在营运期间,噪声污染主要是进出车辆的交通噪声及邮轮码头运营商业噪声。由于项目距离附近的居民区在600m以上,项目噪声经过600m的距离衰减,以及经过附近建筑物及冠头岭的屏障隔声,距离其600m以外的居民区噪声值增加极小,因此项目营运期的噪声对周围的居民区影响极小。
(7) 对海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疏浚和吹填造陆等施工过程中,局部海水中悬浮物增加,浑浊度升高,海水透光率降低,使得水体真光层的厚度降低,这将影响到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从而降低海洋初级生产力的水平,随着浮游植物的生长速率下降,以浮游植物为食的浮游动物,其生物量也必然会相应减少,对各类相关海洋生物的摄食、生长、洄游、生物丰度和群落结构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本工程建设期,本工程高浓度悬浮物含量范围很小,并且低潮时大部份工程区域均露滩,施工期间工程区域内浮游生物的生长繁殖受到干扰和影响程度不大。
        按大潮期间施工的不利情况进行数值模拟,吹填施工挖泥和溢流产生悬浮泥沙增量大于10mg/L的最大扩散距离:涨潮时为4.6km,方向为NE向;落潮时为5.3km,方向为S向,受悬浮物影响范围平均值为0.53 km2,最大值为8.68  km2,影响区域主要为建设项目的南侧和东北侧;较高浓度的悬浮物扩散范围不大,浓度增量大于30mg/L的最大扩散范围仅为0.78 km2,并且呈南北向扩散,只在施工期对冠头岭至外沙一带沿岸水域有短暂影响,因此工程对浮游生物产生影响的范围不大,如在小潮时施工,影响范围更小,并且施工结束后工程区域附近水域的悬浮物含量可恢复到原来的状态,由于海洋浮游生物又系短命种生物,恢复速度也快,这种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渐渐消失。
        本工程疏浚和填海面积分别为60.9605 km2和40.1735 km2,工程疏浚和填海损失底栖生物共59.39吨,折合价值共47.81万元;施工产生悬浮物污染损害底栖生物110.92吨,损害鱼卵、仔鱼折合鱼苗133.33万尾,共折合价值约115.96万元,通过使用生物损失赔偿费用进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造成的生物损失可以接受。
工程营运期废水污染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较少,对附近海域水质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对廉州湾海水养殖区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8)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建筑垃圾用于陆域和道路的回填等综合利用或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施工人员及船舶生活垃圾与陆域生活垃圾送北海市白水塘垃圾处理场处理。工程疏浚土方量360.5万m3,吹填土方量294.2万m3,吹填土方全部利用本工程疏浚土方,疏浚土方剩余量66.3万m3,计划全部吹填至工程区西南面的公共客运码头工程用地区域,不设海上抛泥区,也不设取土场。对项目周围海洋水体和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航道堵塞或引起岸线的变化等不利影响,不会造成陆域水土流失。
运营期:到港国际邮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或由船舶带走;陆域生活垃圾、邮轮保养产生的大部分固体废物及国内邮轮产生的生活垃圾,送白水塘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邮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油等危废由专业单位统一处置。
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9)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每年进出码头的邮轮数量预计不足1000艘次,而且进入航道后船速降低,因此在码头附近海域发生碰撞事故、溢油事故的概率较低。本评价认为项目港区发生溢油事故的概率为可接受水平,即≤10-5次/年。
(10)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依托北海市区完善的供水、供电、邮政通讯、金融、教育、文化、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网络,码头西南面与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相邻,项目选址的社会条件满足项目用海的需要。选址位于石步岭港区规划的码头岸线内,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相适应。
项目利用海域绝大部分为潮下带滩涂,高程较高,基底稳定,有利于回填造地。所在海域海水水体交换条件较好,有利于污染物和污水排放扩散,水质和沉积物质量状况良好,建设过程中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工程前后流场仅在工程区域局部发生变化,对附近海域的往复流流场、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所以项目建设与自然环境的适宜性较好,项目选址区域的自然资源、环境条件能够满足项目用海需求。 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较小,选址能与区域生态系统相适应。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11)项目与相关功能区划和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广西海洋功能区划》中的北海港功能区,建设邮轮码头符合所在海域主导功能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
        根据《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位于石步岭港区范围内,所在岸线为“港口码头岸线,紧邻“旅游观光岸线(主要是北海银滩旅游度假区,范围包括冠头岭至大冠沙段的滨海岸线),项目符合《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利用市区北部港口及旅游岸线建设邮轮码头,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北海市旅游业的发展和壮大,符合《北海市旅游发展规划》。所在石步岭港区以商贸和旅游服务为主,项目建设符合《广西沿海港口布局规划》要求,符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对于产业发展和城市定位的要求。
(12)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分析
        项目总平面布置交通方便,陆域分区合理,设施齐全,能满足邮轮靠泊和旅客的需求。2万t级邮轮泊位位于内侧;5万t级邮轮泊位位于较深的海侧,符合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原则;客运中心布置在引桥后离码头最近的位置,方便旅客上下船,港区绿化地布置在道路两侧、建筑物周围及空地处,可发挥绿色植物吸收车辆尾气、吸尘降噪、美化环境的作用。邮轮办公区远离布置在码头,可有效降低项目废气对办公区的影响。
不足之处在于:本码头拟绿化率为1.2%,低于《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应增加绿化面积,使港区绿化系数不低于10%。因此,在加强港区绿化的情况下,项目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来源于建筑材料运输汽车尾气、交通二次扬尘、施工粉尘等,运营期主要废气来源于汽车尾气、到港船舶废气及交通二次扬尘等。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较少,通过加强施工物料和物料运输管理,加强车辆、装卸搬运机车设备的维护保养,并采取洒水降尘、绿化吸尘等措施,可使各类废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及海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项目港池疏浚过程中,选择产生悬浮泥砂量较小的绞吸挖泥船,控制挖泥船挖泥时吸泥管头部产生的悬浮泥浆的扩散,可大大缩小疏浚工程对海域水质及海洋生物的影响。
       在项目吹填造地过程中,通过采用先围后吹填、设置分隔围堰的施工方式,并在溢流口设置防污帘等工程措施,可使溢流口废水悬浮物达标排放,减少施工期悬浮物产生量及排放量,进而减缓施工悬浮物增加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施工船舶产生的机舱油污水、船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分别由船舶自带油水分离器装置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按有关规定排放,对海域水质及生态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陆域生活污水及含油生产废水分别建设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及油含水处理站处理,废水产生量较少,污水治理工艺技术成熟,治理效果可稳定达标。
       来港邮轮应配备油污分离装置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分别对船舶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处理达标后由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的污染物接收单位收集统一处理或由船舶带走,严禁在港区及其附近海域排放含油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对施工阶段噪声的要求,通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状态,可以把项目施工机械噪声、交通噪声及装卸机械噪声控制到最低限度,对附近环境敏感点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国际邮轮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排放,由海事部门指定有资质的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或由船舶带走。邮轮保养产生的少量危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能综合利用则回收利用,其他固体废物统一由北海市环卫部门处理,处理处置措施可行,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5)减少工程对社会不利影响的措施
        合理组织施工和航运的关系,实施临时施工的水上标志(航标等)和航行通告,确保船只在施工水域的安全。实施施工期环境监测,编制通报环境监测结果。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施工期的粉尘、船舶施工悬浮物和含油污水、噪声对环境产生有一定的影响,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暂时性影响,工程建设应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承包商在签订施工合同应明确环境保护条款,对评价中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予以承诺。环境监理应根据施工期噪声、环境空气、水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等进行监理,以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施工后期的生态恢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达到海水环境、环境空气以及声环境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较少,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控制,项目运营期周围环境质量能够符合功能区要求。从环保的角度看,北海邮轮码头工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已编制完成,公众在本信息公布之日起10日内可通过下列方式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到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地址北海市公园路49号;
公众如果对简本有疑问或认为必要查询补充信息,可通过上门、电话、邮件等方式,于信息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结构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北海市海角路145号    邮编:536000
    联系人:庞富强          电话:13607793269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海市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北海市公园路49号    邮编:536000
    联系人:周煜  电话:0779-6810810  传真:0779-2028774
    电子邮箱:zhouyu872@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企业和居民,本县及本乡各机关、团体、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于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北海市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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