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新城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建设单位:广西天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贵州路中安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15107792877 电子邮箱:15107792877 @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北海市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公园路49号 邮政编码:536000 联系人:柳露梅 联系电话:0779-6810810 13607795716 电子邮箱:liulumei2009@163.com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 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广西天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项目总用地23399.6平方米,天宁新城项目位于北海市城东。处于城市道路十字路口的西北角上,其南侧为新世纪大道,东侧为上海路。天宁新城1期已落成,本环评只对天宁新城二期1#、2#商住楼和3#~5#住宅楼的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中1#商住楼为28+1层,2#商住楼为26+1层3#~4#住宅楼为11层,5#住宅楼为18+1层。项目总投资1.6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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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分析
小区设计总居住人口约5317人,废水产生量为1060.9m3/d,38.7万t/a。根据北海市环保局出具的标准确认函,在红坎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工程正式运行前项目污水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在污水处理厂运行后,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红坎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工程正在组织验收。项目一期投入运营的时间为2010年8月,而二、三期投入使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因此在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工程未正式运行前而投入使用的只可能是第一期,一期的废水排放量约为69.44t/d,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三期废水排放量约为991.46t/d,经三级化粪池进红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深海排放。
小区设计总居住人口约5317人,按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1kg/人.d计,小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5.32t/d(1941.8t/a)。小区内设置多处专用生活垃圾中转收集箱,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上门分类收集处理。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值,达到功能区要求,属清洁等级。
2、声环境:监测期间,春天花园(1#)和民安花园(6#)监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均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声功能区限值,由于该小区受路边车辆及居民区的生活影响而导致噪声超标;③项目边界东(3#)、项目边界西(5#、8#)监测点夜间噪声均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声功能区限值,由于受到虫鸣及附近居民生活及车辆影响而导致该监测点噪声超标。可见,所有监测点未全部达到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生态环境:
评价区域生态系统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生物多样性较差。
经调查,评价区域内无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且不属于自然保护区。
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空气: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面的春华花园小区(距离约20米)、东北面的春天花园小区(距离约40米)、西南面的民安花园小区(距离约20米)、东面的小岭村15队(距离约40米)、西面的湖海公司综合楼(距离约25米),固项目施工期间将对以上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可逆的,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2)声环境: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影响范围为600m,在此范围内有春华花园小区、春天花园小区、兴盛花园小区、小岭村14、15队、民安花园小区、湖海公司综合楼等,本项目施工阶段噪声对以上敏感点会有一定的影响。短期内将处于超标环境中,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减轻施工噪声。
(3)水环境:应修建临时隔油、沉淀池,经沉淀后的废水可回用于建筑施工中,沉淀池内淤泥必须定期清理,用于场地回填或及时运往垃圾场填埋处置。
在施工场地内设无害化公厕(即二级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总之,在采取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上述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
(4)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将按照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进行处置,建筑垃圾按城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交通影响:施工期物料运输途径主要是从北海大道——上海路运入场区,将会增加周边沿线道路的交通负荷,项目在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避开交通高峰期,根据区域道路的交通流量状况灵活调整车辆的运输途径,以减少施工运输对区域沿线道路的交通负荷。
(6)城市景观:建筑施工队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如建立工地围墙、控制运输车辆的承载量及遮盖篷布防止泥土散落、及时清洗运输车辆和清扫散落的泥土、文明施工,施工带来的影响是可承受的。
(7)人群健康:项目施工期由于外来施工人员较多,人员进出较频繁,增加了疾病传播的机会,同时土石方施工产生的洼湿地易滋长苍蝇蚊虫,导致疟疾等虫媒传染病的发病。
(8)建筑垃圾沿线运输:运输建筑垃圾的重型装载汽车产生的交通噪声、扬尘、汽车尾气将对运输沿线产生一定影响。
以上不利影响大部分都是局部的、短期的、可逆的。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A、餐饮油烟、燃烧废气:管道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烟尘、NO2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47mg/m3、0.0037mg/m3、0.0231mg/m3,贡献值很小,叠加本底后0.0147mg/m3、0.1307mg/m3、0.0401mg/m3,能达到评价标准,可见项目居民生活厨房燃气废气对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影响很小,不会造成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降级。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量和浓度相对较小,经专业抽油烟机净化后,通过专门烟道口引至楼房顶层排入大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B、机动车排放废气:对地下停车场采取通风及高空抽排等措施,项目机动汽车尾气对小区和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C、备用发电机组烟气:备用发电机运行时所产生的烟气应进行烟气脱硝处理后经专用烟道由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D、恶臭影响评价结论: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运,不仅会产生恶臭,还会腐烂变质,引起细菌、蚊蝇的大量繁殖,导致当地传染病率的上升和传播。体育中心应按无臭垃圾收集点的标准设计、建设、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量,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E、室内环境污染:如建筑及装饰材料乱选择不当,室内环境空气有可能被污染,项目竣工验收和房屋装修完成后均应进行室内空气监测,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入住。
(2)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A、社会生活噪声:根据类似商铺实际监测数据,商业噪声值在75-85dB(A)之间,只要严格规定住户、商铺行为规范,这类噪声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B、设备噪声:项目加压水泵、通风机、应急柴油发电机噪声最大可以影响的范围为80米、40米、100米,项目加压水泵、通风机、应急柴油发电机设置安装在室内且对发电机组设进风及排风消声器,建议项目加压水泵、通风机、应急柴油发电机尽量安装在地下室,消除加压水泵、通风机、应急柴油发电机噪声的污染。
C、道路交通噪声:加强停车场进出汽车的管理,对于进出中心的车辆,应严格规定不得鸣笛、限制其行驶速度并按规定停放车辆,以减少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红坎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工程正在组织验收,项目一期投入运营的时间为2010年8月,而二、三期投入使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因此在红坎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工程未正式运行前而投入使用的只可能是第一期,一期的废水排放量约为69.44t/d,经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三期的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红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深海排放。且项目排水量1060.9m3/d,仅占红坎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能力的1.06%,贡献值很小,且红坎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完全满足本项目污水处理要求,本项目污水进红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对区域海洋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年产生垃圾量约1941.8t,对营运期产生的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以桶集中收集临时堆存于密闭的生活垃圾临时堆存点,再由环卫工人每天及时清运处理,通过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区域内陆域生态系统为典型的人工生态系统,生态系统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生物多样性较差。并且评价区无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无自然保护区。在项目用地周围和建筑四周建设防护林带,因地制宜进行地面绿化和垂直绿化,从而建设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6)高层建筑光遮挡影响分析
北海日照标准间距系数参照南宁日照标准间距应为0.88,目前北海市采用的标准间距系数也参照南宁市采用的标准间距为1.0。项目本身及周边小区大寒日日照时数全部≥1h。
(7)高大建筑风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高层呈细高状,风速最大区为建筑两侧。根据文献,建筑物横风向长宽比对来流的阻碍作用非常明显,本项目高层横风向高长比也均小于4,对来流的阻碍作用较小,在建筑物前方和拐角处行人高度风速增加比不显著,高楼风不明显,对环境影响较小。
(8)总量控制指标:CODcr:130.4t/a。
(9)周边环境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A、道路交通尾气:在最不利的气象条件下,CO、NOX浓度分别为0.353mg/m3、0.105mg/m3,也能达到GB3095-1996二级标准,可见上海路及重庆路汽车尾气对项目的影响不大;规划道路交通车辆排放的尾气对小区环境影响较小。
B、道路交通噪:在临上海路7#、8#、临重庆路4#点昼间超标,临重庆路4#、上海路7#点夜间超标;一、二期住户昼间超标。项目在上海路侧主要布置地面停车场,临重庆路为18层高层住宅楼,底层为商铺,项目运行后,重庆路上的交通噪声会对C-4栋的住户产生一定的影响;规划路产生的交通噪声会对临路面住户有一定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措施评价结论
1、施工期环保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采用围栏、洒水、使用合格车辆及设备等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废气、扬尘的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减轻施工噪声对项目的影响;加强弃土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及时清运;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处理后作为肥料排入菜地;做好施工现场场地和施工人员环境卫生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2、运营期环保措施
(1)餐厅油烟和燃烧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
餐饮厨房必须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其净化效率可达80%以上,其排放的油烟浓度在1.0~2.0mg/m3,可达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油烟排放口应设置合理的高度和位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场所。
(2)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措施:应从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和施工工艺等方面进行预防和控制,选择的材料、施工工艺应符合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及施工完毕后,保持室内环境通风,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工程交付使用前完成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工作,经监测达《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标准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停车场进出车辆的汽车尾气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停车场设有通风机,设置相应的排风量和通风次数(根据我国目前有关技术措施规定,排风次数应≥6次/h),对减轻汽车尾气影响起到一定作用。采用带净化、静音的排风设备,排风口避开居民住宅楼的窗口;加强停车场的管理,合理调度停车场车辆的停放,减少发动机工作的时间和在停车场行驶的距离;保证车库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禁止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进入停车场;禁止停车场堆放易挥发货物。
(4)备用发电机烟气污染防治措施
备用发电机运行时间短,烟气的产生量较小,备用发电机必须选用排气达标的产品,运行时所产生的烟气经脱硝处理后由专用烟道由楼顶排放,排放口不得低于所在建筑物的最高位置,并与周围建筑距离15m以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才能尽可能地减少项目发电机排放的烟气对所在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建议体校宿舍楼一楼的备用发电机设置在地下室。
(5)设备噪声防治措施
选择噪声小的设备,对发电机房应进行机房整体封闭隔声、吸声措施,对各类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安装时避免与建筑梁柱相连,对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等。建议体校的发电机设置在地下室。
(6)污水防治措施
在红坎污水处理厂二期正时运行前,项目一期废水经中心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后排入污水管网;红坎污水处理厂二期正式运行后,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本评价提出项目采用目前技术成熟,应用广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微动力生化处理工艺。
处理站的位置位于A4栋南面停车场的地下。
(7)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中的有关规定,项目的垃圾收集点应符合以下要求:垃圾收集点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m,;操作应封闭,并于收集的当天将垃圾清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应做好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箱的消毒、清理工作,由物业管理部门派人员专门负责,并保证每周清洗2-3次。
(8)高楼风防治措施
项目停车场排放口应避免设在涡流区,根据北海气象资料,北海市主导风向为N风,形成涡流的区域在高楼的南面,故地下停车场的排放口应设置在高大建筑的北面。项目高大建筑属细高状,风速最大区域为建筑两侧街道、道路,对行人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大风天气,而减小风速的方法可以从高楼设计本身及高楼与间布局、和周围建筑的布局关系入手。
(9)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完成后,应尽快实施项目的绿化工程,并尽可能的选择北海本地物种和经过实践证明对本地区生态没有危害的树种,防止外来物种带来的危害。绿化的树种、种植方式能较有效地降低噪声、粉尘的影响。大面积草坪不利于降低噪声,不宜采用;林木有降低噪声效果,尤其是乔、灌、草多层次结合,效果更佳。
五、水土保持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可以通过各种措施的实施可以消除或减免,把工程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因此,从水土保持的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只要认真落实本工程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工程的建设不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六、项目选址合理性及平面布置分析结论
与《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发展方向相一致,符合北海市城市建设的总体方向。该地块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0501200900006号。项目建设符合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的要求。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七、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本项目在保证环保投资及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建设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显著。项目的环保投资具有良好的环保、经济和社会效益。
八、公众参与
对于项目的选址,共有96.8%的人认为项目选址合适或基本合适,有3.2%的人认为项目选址不合适,原因是因被调查对象(春华花园居民)觉得项目所处一期建设离他们居住的小区较近,且大门对大门,出入不方便,项目北面的出口
仅作为步行出口,没有汽车进出入。被调查对象中84.2%的人表示支持项目在本区域的建设,表明公众对该项目在此建设还是比较支持。
九、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北海市城市发展方向,如项目开发建设能完善环境保护工作,则项目的建设将会带动周围地带的城市化发展进程,对美化环境、改善交通条件、带动区域的经济发展等产生有利影响。但项目在建设施工期,将会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的、短暂的噪声、扬尘影响;施工单位的生活污水排放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的建设将导致人流物流的增加,对地形侵蚀变化及自然景观等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总体上对该区域的社会环境影响不大。
只要拟建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的有关环保政策,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在开发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能有效控制对项目及周围环境的污染,则从环保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建设必须落实以下措施:
1、施工单位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期的水土保持和扬尘、噪声的防治工作,项目分段施工,分段绿化。
2、项目投入运营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室内环境评估单位,根据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国家环保总局的《室内空气质量评价标准》的要求,对室内环境状况进行监测、评估,达到《室内空气质量卫生规范》等相关室内环境标准后方可交付用户居住。
3、建议小区生活垃圾要全部袋装,以密封容器存放,收集率应达到l00%,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类,分类率应达50%以上。
4、建议在项目教学楼建设太阳能能源收集系统,建设节水、节能的新型体育中心。
5、中心内非行车道路面尽可能使用透水地砖,减少硬化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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