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滩1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银滩1号”项目
项目简介:本项目是南宁海兴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兴建,项目总用地242803.79平方米,该用地位于广西北海市南部侨港镇,天湖酒店西侧海岸,总用地容积率2.0,用地绿化率≥50%,建筑密度 ≤30%。一期开发建设投资18亿人民币,包含:高端国际旅游度假、会议、文化娱乐:14万平方米,新经济创新创业基地(院士楼):3万平方米,住宅及综合配套13万平方米。施工期3年。总用地面积:59501.5m²,总建筑面积:164554.4m²,待征道路用地面积:8786.79m²,建筑占地面积:10811.8m²,地上建筑面积:148293.4m²,地下建筑面积:16261.0m²。
(二)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污染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各种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作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等。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拟采用洒水降尘、及时清扫、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及施工设备,定点清倒建筑垃圾等措施降低施工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工程竣工后施工期产生的污染随之结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来源于酒店产生的餐饮废水及酒店、院士楼、公寓楼产生的生活废水、生活垃圾;酒店、居民生活产生的油烟、液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及进出项目区域车辆尾气;车辆进出小区带来的交通噪声、酒店KTV、大型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人噪声等。运营期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餐饮污水经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院士楼及公寓楼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餐厅油烟经专业油烟处理设备处理后由专用排烟管道排放,居民厨房油烟经过油烟机处理由排烟管道排放;汽车尾气治理采取设置绿化带和要求车辆达标排放等措施;噪声方面采用设置橡胶隔震器,在管道支架及吊架处设橡胶胶垫、设置绿化带等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上门清运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宁海兴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海市明珠花园C5栋
联系人:李林
电话:0779-3214322
环评单位:北海市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公园路49号
邮政编码:536000
联系人:柳露梅
联系电话:0779-6810810
电子邮箱:liulumei2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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